关于进一步做好迎接创示工作环境卫生整治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
四川省教育厅专家组对我院创建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工作的检查时间已确定为5月5日,为切实做好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确保专家组到各校区时,校园环境保持干净整洁,要求全院各系(部)、各处(室)于2012年5月4日下午(星期五)进行环境卫生大扫除(包括校园公共区域、教学楼、实验实训室、学生宿舍、食堂、办公室等),并由各系(部)、处(室)自行组织检查。对卫生整治不彻底从而影响到检查效果的系(部)、处(室),学院将进行问责。
二O一二年五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