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 则
1.使用设备前,需了解其操作程序,规范操作,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对于精密仪器或贵重仪器,应制定操作规程,配备稳压电源、UPS不间断电源,必要时可采用双路供电。
3.设备使用完毕需及时清理,做好使用记录和维护工作。设备如出现故障应暂停使用,并及时报告、维修。
(一)机械加工设备
在机械加工设备的运行过程中,易造成切割、被夹、被卷等意外事故。
1.对于冲剪机械、刨床、圆盘锯、堆高机、研磨机、空压机等机械设备,应有护罩、套筒等安全防护设备。
2.对车床、滚齿机械等高度超过作业人员身高的机械,应设置适当高度的工作台。
3.佩戴必要的防护器具(工作服和工作手套),束缚好宽松的衣物和头发,不得佩戴长项链,不得穿拖鞋,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二)冰 箱
1.冰箱应放置在通风良好处,周围不得有热源、易燃易爆品、气瓶等,且保证一定的散热空间。
2.存放危险化学药品的冰箱应粘贴警示标识;冰箱内各药品须粘贴标签,并定期清理。
3.危险化学品须贮存在防爆冰箱或经过防爆改造的冰箱内。存放易挥发有机试剂的容器必须加盖密封,避免试剂挥发至箱体内积聚。
4.存放强酸强碱及腐蚀性的物品必须选择耐腐蚀的容器,并且存放于托盘内。
5.存放在冰箱内的试剂瓶、烧瓶等重心较高的容器应加以固定,防止因开关冰箱门时造成倒伏或破裂。
6.食品、饮料严禁存放在实验室冰箱内。
7.若冰箱停止工作,必须及时转移化学药品并妥善存放。
(三)加热设备
加热设备包括:明火电炉、电阻炉、恒温箱、干燥箱、水浴锅、电热枪、电吹风等。
1.使用加热设备,必须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使用时,人员不得离岗;使用完毕,应立即断开电源。
2.加热、产热仪器设备须放置在阻燃的、稳固的实验台上或地面上,不得在其周围堆放易燃易爆物或杂物。
3.禁止用电热设备烘烤溶剂、油品、塑料筐等易燃、可燃挥发物。若加热时会产生有毒有害气体,应放在通风柜中进行。
4.应在断电的情况下,采取安全方式取放被加热的物品。
5.实验室不允许使用明火电炉,如有特殊情况确需使用的,须向学校实验室处申请《明火电炉使用许可证》。
6.使用管式电阻炉时,应确保导线与加热棒接触良好;含有水份的气体应先经过干燥后,方能通入炉内。
7.使用恒温水浴锅时应避免干烧,注意不要将水溅到电器盒里。
8.使用电热枪时,不可对着人体的任何部位。
9.使用电吹风和电热枪后,需进行自然冷却,不得阻塞或覆盖其出风口和入风口。
(四)通风柜
1.通风柜内及其下方的柜子不能存放化学品。
2.使用前,检查通风柜内的抽风系统和其他功能是否运作正常。
3.应在距离通风柜内至少15cm的地方进行操作;操作时应尽量减少在通风柜内以及调节门前进行大幅度动作,减少实验室内人员移动。
4.切勿储存会伸出柜外或妨碍玻璃视窗开合或者会阻挡导流板下方开口处的物品或设备。
5.切勿用物件阻挡通风柜口和柜内后方的排气槽;确需在柜内储放必要物品时,应将其垫高置于左右侧边上,同通风柜台面隔空,以使气流能从其下方通过,且远离污染产生源。
6.切勿把纸张或较轻的物件堵塞于排气出口处。
7.进行实验时,人员头部以及上半身绝不可伸进通风柜内;操作人员应将玻璃视窗调节至手肘处,使胸部以上受玻璃视窗所屏护。
8.人员不操作时,应确保玻璃视窗处于关闭状态。
9.若发现故障,切勿进行实验,应立即关闭柜门并联系维修人员检修。定期检测通风柜的抽风能力,保持其通风效果。
10.每次使用完毕,必须彻底清理工作台和仪器。对于被污染的通风柜应挂上明显的警示牌,并告知其他人员,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附1.常用安全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