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调研招标代理机构信息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文件精神。乐山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调研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资格的机构信息。现公告如下:
一、满足财政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的相关要求并完成备案登记、且在乐山市市中区城区有固定开标场所的招标代理机构,自愿申请。
二、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专门场所(独立的开标室,评标室及监督室)和相关规章制度;
(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三)能提供相关政府采购与招标政策咨询、编制招标文件、处理质疑等事宜。
三、申请机构应提交以下纸质资料
(一)申请书1份;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资料1份: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联系电话等机构信息,在“乐山政府采购网”“四川政府采购网备案”备案登记;
(三)代理机构综述1份。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833-2272224
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青江路中段1336号行政楼306室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