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教职员工:
接乐山市财政局通知,2011年11月1日起,乐山市行政事业单位将启用公务卡。为便于资金管理,方便教职员工借支和报销,请还未办理公务卡的教职员工到所在系部报帐员处领取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由财务处统一办理,院直机关人员直接到财务处办理。
财务处 二O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上一篇:2011级新生护理专业工作服、听诊器、口罩谈判招标公告
下一篇:斑竹湾校区停电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