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好财务关口严禁红包礼金公款报销
11月27日下午,全市召开使用公款赠送(报销)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检查教育培训会,组织市级各部门、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财务科(股)长,以及其他负责单位财务管理的相关负责人进行专题教育培训,并现场签订《财务科(股)长拒绝用公款安排(报销)送红包礼金承诺书》。
会议强调,财务人员要充分认识公款赠送(报销)红包礼金的危害性,加强财经法律法规学习,严格遵守财经管理制度,做到资金使用、财务处理不违法;要严格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严格把关、正确核算,做到“六个严禁”:有非税收入的执收单位,必须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严禁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或者私分行为;严禁私设“小金库”,通过“小金库”资金赠送红包礼金。严禁通过虚报虚列购买商品和劳务支出,虚开发票等方式,购买赠送商业预付卡。严禁做假账,编造虚假财务和统计报表套取、骗取财政资金,或虚列支出转出财政资金用于红包礼金支出。严格控制现金交易,对于应当转账支出或公务卡结算的,不得使用现金支付。要加强对会议费、培训费等经费支出管理,严禁以虚报人员、天数等方式套取、骗取资金用于红包礼金支出。严禁巧立名目,变相通过咨询费、辛苦费等方式赠送红包礼金。
会议强调,各单位要严格对照中央、省、市委有关规定,重点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使用公款赠送(报销)红包礼金的行为开展自查自纠,财政部门要组织开展好自查自纠情况专项检查。市纪委将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关键岗位进行重点督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特别是对于签订承诺书后仍然顶风违纪、仍然使用公款赠送(报销)红包礼金的情况,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具体经办人的责任,也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