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教职工:
学院2014年职工个人收入所得税的汇总清算工作已经结束,为方便教职工了解个税计算情况,特做如下说明:
1、月应纳税所得=[全年工资应发数+全年领导职务津贴+全年辅导员津贴+全年岗位津贴+全年课时津贴+全年值周津贴+全年系部创收津贴]/12。
2、计税起征点:3500元。
3、扣减项目:“三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
4、计税方法:月应纳税额=月应纳税所得—(3500元+“三险一金”)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5、2014年个税清算金额=(月预扣税额-月应纳税额)×12。
6、补扣退款时间:个税清算实现“多退少补”,补扣部分将于2015年1月在教职工个人年终奖中扣除。退款部分将于2015年1月15日转入职工个人账户。
7、请各位教职工关注学院工资查询系统2014年12月奖励绩效中“2014年个税退款/2014年个税补扣”项目列,不清楚的地方可向计财处咨询核查。
联系电话:0833-2272107
附新个税税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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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税级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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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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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算扣除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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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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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1500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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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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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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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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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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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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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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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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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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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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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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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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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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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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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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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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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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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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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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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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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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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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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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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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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80000元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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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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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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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财务处
2015年1月9日